文獻參考
許秀霞 (2009)。漢語動詞分類的句法搭配與教學應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教學所碩士論文。指導教授: 鄧守信老師
https://etds.lib.ntnu.edu.tw/thesis/detail/6e92347fb03e972e25df3665eccfe056/
動作動詞 |
狀態動詞 |
變化動詞 |
姿態動詞(不及物) |
認知/心理動詞 |
絕對 |
移位動詞(及物) “把” |
關係動詞 |
相對 |
消耗動詞 “把” |
能願動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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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動詞 “把” “沒” |
意願動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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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動詞(賓語:範圍) |
形容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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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動詞(賓語: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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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動詞 “完” “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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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動詞 “著”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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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動作動詞 v一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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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採用Chafe (1970)所主張之動詞中心說,並基於Teng (1974)之動詞分類原則,將漢語動詞分為動作、變化、狀態三大類,再進行次分類。動詞次分類的依據為語義,語義決定主語特徵、動態搭配、與狀語共現的選擇及限制,因此分類的目的在於表現出句法和語義的互動關係。
漢語動詞分類在教學上的重要性,即是由於語義反映於句式上,是動詞教與學上最關鍵的、也往往是最難的層面,而對於學習成效卻舉足輕重。
本文承襲Teng (1974)所主張之動詞三分,首先強調,除動作、狀態兩大類動詞外,變化動詞獨立為一動詞大類之必要性。
本文也重申Teng (1974)觀點,認為漢語形容詞不與三大類動詞對立,亦即,形容詞歸屬於狀態動詞之一次類。
此外,本文認為動詞分類不等同事件分類,理由是同一個動詞可出現於兩種不同的事件類型中,將漢語完結事件取消並不符合漢語動詞屬性。
本文並於Teng (1974)動詞三大分類基礎上,由時間結構來檢驗次分類的成員:
動作動詞以語義是否內建方位、是否帶結果、賓語不同屬性、動詞時間性,區分出次類為:及物與不及物動作動詞、姿勢動詞、移位動詞、消耗動詞、處置動詞、內容動詞、目標動詞、成果動詞、階段動詞、一次性動作動詞等十小類。
狀態動詞可區分為及物、不及物及能願動詞三次類。及物狀態動詞,以其時間結構可再次分為關係與屬性狀態動詞、起點狀態動詞、暫時狀態動詞、進行狀態動詞。而不及物狀態動詞,也就是傳統分類的形容詞,依其句法特徵,多數既可擔任謂語又可擔任定語,少數僅能作謂語,少數僅能作定語;部分形容詞還可充當狀語。
變化動詞區分為相對和絕對變化動詞兩個次類。相對變化動詞可受部分程度副詞和時態標記修飾。
本文也整理不同教材選取動詞的排序及說明方式,並與詞頻、語料對照。
最後,本文以Teng (2007)漢語詞類的教學語法為根基,提出漢語動詞教學首先應導入動作、變化、狀態三大主要動詞分類概念,其次帶入形容詞附屬於狀態動詞作為次類,而後引入及物性、定語性及可分離性。我們期望藉此方式能使漢語動詞教學有一循序漸進的教學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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