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美食眾多,取得方便,現在多數的家庭都是外食族,孩子上學之後,中餐幾乎都是吃學校,家長看到學校發的帳單就直接繳費了,然而你有想過你繳交的錢划算,合理嗎.? 學校一餐大多數是50塊,但是真正吃到肚子裡的成本,只有六七成,大約三十多塊錢。剩下的三成大多是人事成本以及機械維修成本 ( 廚工運送,修繕器具等等。) 30多塊錢的午餐成本,如果再加上不定時供應的水果牛奶等,孩子的午餐成本可能只有20多塊錢。這樣的成本,能拿出怎樣的品質?! 學生到底成吃到怎樣有營養的午餐內容? 

 

  營養午餐價格 

大多數的縣市午餐大格大約落在40-5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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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聯合報系  文字:洪欣慈、連珮宇   攝影:林伯東、劉學聖

 

   台灣午餐的三種型式

台灣國中小的午餐形式可以分成三種

  • 公辦公營:學校內自設廚房,僅供自己學校,學校負管理責任,也就是自立午餐。
  • 公辦民營:在校內設中央廚房委外(廠商)管理,供應鄰近多所學校。

前兩者的好處是,學校是保食材非營利組織且有多種規範可以確本身的品質,不會使用品質差但是便宜的食材。

  • 委外:學校招標,向團膳業者訂購桶餐

   調查了新北幾所學校的自立午餐,請參考 

https://magic105.pixnet.net/blog/post/44276866

 

  學校應該提供怎樣的午餐選項 ? 

學校為非營利機構,所以要提供公平公正的選擇給予每位學生,並提供根據不同的午餐需求提供相關的協助。學校在學期初,就應該公告該校午餐供應的相關事項給家長參考。

如果吃學校,多少錢,能得到多少東西,講清楚說明白。

針對有特殊飲食需求的學生,例如: 茹素,回教徒等。可以自己帶便當,但應該公告蒸飯地點以及有誰可以幫忙等等。

 

 附上板橋國小宣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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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板橋國小 )

 

 學校衛生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50

學校供應膳食者,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健康飲食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
學校供應膳食,應提供蔬食餐之選擇。
第一項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
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板橋國小自立午餐供餐流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b5TX7k0X2k

 

  學校收費應該多元人性化 

新北板橋某國小,強制規定學生的用餐天數,沒有彈性。例如: 低年級二四用餐,低年級星期四是沒有課程的,等於家長每個星期多了50塊錢;中高年級一二三四五用餐,但是中年級星期三五是沒有課程的,等於家長每個星期多了100塊錢;高年級星期三是沒有課程的,等於家長每個星期多了50塊錢,該校的理由是為了那些有參加課輔班的學生,可是如果真是如此,也應該做到客製化,如板橋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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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板橋國小 )

中低年級學生食量本來就少,12:00 用餐,洗手消毒放隔板,12:40放學,真的是匆匆吃吃喝喝。其增加學生用餐天數,居心剖測。

 

 

 午餐經費

蘆洲國小表示: "由校外廠商烹調好送來學校,每餐費用約50元;改採自立廚房後,每餐費用可調降到48元,且餐點更加豐盛,讓發育期的學生攝取充沛的營養。"

自立午餐廚工的資遣費和退休金,是個可怕的負擔。自立午餐學校自聘廚工,等於要用孩子繳的午餐費去負擔'人事成本'這一塊,舉例來說,少子化之下,許多學校面臨減班,廚工人數也要減少,馬上面臨到資遣費,然而,學校不是公司,沒有營利,要用午餐費去負擔人員資遣、退休這一塊,根本就是自找麻煩。雖說學校自己煮好像比較新鮮美味,可是這代價其實很高的。

 

   板橋國小九月菜單 (四菜一湯,一主菜兩副菜一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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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板橋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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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蘆洲國小)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午餐經費收支要點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060001022700-1000916

五、學校午餐經費收取原則如下:
  (一)學校得收取基本費、燃料費及午餐費,幼稚園為點心費及午餐費
        。
  (二)基本費、燃料費及午餐費以按月收取為原則,不得強制採整學期
        一次收取方式
六、午餐經費支出項目:
  (一)主副食部分:含食米、麵類、蔬菜類、肉品類、魚類、水果類等 ,
應占支出比例百分之六十五以上
  (二)食油及調味品:應占支出比例百分之五以上。
  (三)廚工人事費:薪資、保險、在職健康檢查費、退休金、資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水電費(廚房無獨立計錶者,按全校水電使用比例分攤)、燃料費。
  (五)設備及維護。
  (六)雜支。
七、年度結算午餐經費結餘款可轉入下年度使用,使用範圍如下:
  (一)午餐設備維修及增購。
  (二)酌減收午餐費(每學期檢討一次)。
  (三)廚工資遣費。
八、學校辦理學生午餐而購置、增設或維護器具及相關硬體設備,其費用
    在新臺幣(下同)十五萬元(含)以下者,得依下列規定,由午餐經
    費結餘款支應:
  (一)器具及相關硬體設備,設置於學校午餐廚房或與午餐供應有關者
        ,支應其費用全額。
  (二)器具及相關硬體設備,非設置於學校午餐廚房而僅作為午餐行政
        業務或午餐教育宣導之用者,支應其費用在百分之五十以內。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

九、學校辦理午餐應填載學校午餐供應概況表、午餐費收支結算表、收
    支明細及相關報表,其報表格式及內容,由主管機關定之。  
    收支明細應至少於每學期結束後二個月內公告之。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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