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及代課鐘點費說明】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請查照。
2.本局學校教師申請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其所遺課務得由學校核支代課鐘點費。
3.惟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天數,回歸請假規則及本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辦理。
4. 疫苗接種假請假方式: 線上差勤系統~
★因疫苗接種→請挑選「其他假」
事由:疫苗接種假
差假說明:因疫苗接種申請疫苗接種假者,事由統一為「疫苗接種假」(請於事由片語選取,切勿增刪修文字)。
★因疫苗接種後不適→請挑選「病假」
事由:疫苗接種後不適
差假說明:因接種疫苗後不適而無法工作申請病假者,事由統一為「疫苗接種後不適」(請於事由片語選取,切勿增刪修文字)。
可能問題25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是否須支付其所遺課務代理費?(國教署人事室) |
因應作為 |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該假別者,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由學校支付。各學校留意教師人力運用情形,並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以維持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益。 |
相關規定 |
一、適用對象: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 |
聯絡窗口 |
國教署人事室廖鎮文科長04-3706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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