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詞語意表達模式: ”MARVS": “Module-Attribute Representation of Verbal Semantics

 

動詞語意表達模式: ”MARVS 文獻來源

張麗麗,陳克健,黃居仁(2000)。 漢語動詞詞彙語意分析:表達模式與研究方法。中文計算語言學期刊 ; 5卷1期 (2000 / 02 / 01) , P1 - 18。

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 and Chinese Language Processing Vol. 5, No. 1 , February 2000, pp. 1-18。DOI: 10.30019/IJCLCLP.200002.0001

 

動詞語意表達模式: ”MARVS  MARVS

動詞表達的概念是「事件」,其內容涉及事件的參與者、事件的執行方式、事件進 行的時間長短和地點…等。但是通常一個句子所表達的事件內容,可能只是完整事件的 一部份,由動詞及其論元及附加成分所表示的語意成分結合而成。句子所能表達的事件 內容及方式主要是受核心動詞限制的,所以我們定出一個動詞語意表達模式 “Module-Attribute Representation of Verbal Semantics (MARVS)” ,簡稱為 ”MARVS Representation”來表達每一個動詞義項的事件訊息結構[Huang and Ahrens, 1999]。

 

事件訊息結構中所含的訊息共有四種,分成兩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的訊息直指事件本身,包含了A事件類型和B特質屬性(Inherent Attributes);

第二個層面的訊息涉及事件的參與成分,包含了C參與角色(Roles)和D角色內部屬性(Role-internal Attributes) 。

事件類型也是由一個個語意單位所組合而成的,我們稱這些語意單位為事件模組(Event Module),它和其他語意屬性不同處在於,這些事件模組可以互相結合,組合架構成一個個事件結構 (Event Structure),每個事件結構則代表一個事件類型。動詞的每個意義都有其事件訊息 結構。

動詞語意表達模式: ”MARVS

a. 事件類型(Event Types)及事件結構(Event Structures) 我們認為一個動詞所能表達的事件類型主要是由五種基本事件模組(event module)組成,即各種不同事件類型都是由這五種基本事件模組組合而成的。這五個模組描述了: a)事件的基本類型,包括了過程(process)、狀態(state)及階段(stage)、b)事件的長短、以及 c)事件的端點 (Boundary)。

端點:在我們訂出的事件結構中,是以「端點(boundary)」這個事件模組表示事件的端 點,包含「開端」及「終點」,我們用一個黑點「‧」表示。在語言學的文章 中,慣用 telic 或 endpoint 來指稱有明確「終點」的動詞。但是依據我們的觀察, 在現代漢語中當我們指涉事件的端點時,常常是不區分開端或終點的。例如當 動詞接上「了」,可能是指事件的開端:「開會了」,也可能是指事件的終端:「搬 家了」。又例如副詞「馬上」只能接含有端點事件模組的動詞,不論這動詞是 指開端,如「馬上處理」,還是指終點,如「馬上交出」。而不具有端點事件模 組的動詞就不能搭配「馬上」,像是「馬上散步」不好,要說成「馬上去散步」。 因此我們用端點同時表示事件的開端和終點。若一個事件只有端點,沒有過程, 便是所謂的完整(complete)事件。

過程:指能夠持續進行的動作,我們用一連串的斜線「////////」表示。在一般語言學著 作中,這種事件類型多半用 activity 來表示。我們用「過程(process)」是因為它 僅是事件類型的組成成分,不表示一個完整的事件類型。為避免誤解,故用「過 程(process)」表示。

階段:指包含狀態改變、具有階段性的事件形態,所以我們用一連串的曲折線「^^^^^」 表示。它和過程的差別在於過程是由一連串動作組成,像是「建房子」包含了 打地基、安置鋼筋、砌牆…等一連串動作,而階段則包含一連串不同的狀態, 像是「凋謝、上昇、瀰漫」包含了一連串相接續卻又有細微差別的狀態。

狀態:指持續不改變的事件,我們用一條延續的橫線「──」表示。

瞬時:指該事件只存在於一個時間點上,我們用單條斜線「/」表示。具有瞬時模組的 動詞表現在語法上的特性是,不能搭配持續的時段,例如「打算」屬瞬時,因 為我們不說「我打算去看電影打算了很久。」

 

動詞語意表達模式: ”MARVS

 

動詞語意表達模式: ”MARVS

 

b. 特質屬性(Inherent Attributes) 特質屬性是用來描述事件本身特質的屬性。一個動詞的特質屬性非關乎動詞的事件類型 或論元,它是和動詞核心概念緊緊相關。

控制(control):指主事者可以操控該動作或狀態,帶有此屬性的動詞可以搭配命令句。 基本說來,大部分動作動詞帶有控制的屬性,而大部分狀態動詞則不 帶。但是也有例外,例如「到達」是動作動詞,卻不可操控,所以我 們不說「別到達」。但「高興」雖是狀態動詞,卻可操控,因為我們看 得到「你別太高興!」這樣的句子。因此,在我們的架構中,「到達」 不帶控制的屬性,但「高興」會帶有此屬性。

事實(realized):我們發現有些動詞不能被「不」否定,我們認為這是由此動作的核心 概念決定的,用「事實」此屬性來表示此語意特質。「不」是用來否定 主事者從事一個動作的意願,或是否定一個狀態。不能被「不」否定 的動詞,表示該動詞的核心概念中已經表示這是一個「事實」,不容我 們去否定執行的意願或其存在的狀態。例如,我們可以說「我不打算 去、我不準備去」,卻不能說「我不計畫去」,要否定原先的計畫,只 能說「我計畫不去了」。當我說出「我計畫…」,該語言行為已成立。所以不容再否定。當我們對一件事作猜測時,我們可以說「我不認為他走了」,卻不能說「我不以為他走了、我不想他走了」。這也是因為當我一說出「以為」、「想」,這個猜測的行為就成立了,就不容再否定。這就是為什麼凡是不能被「不」否定的動詞我們都給它「事實」的語意屬性。

處置(disposal):我們認為探討漢語把字句所提的處置概念也是一個特質屬性。帶有處 置屬性的動詞,如「打破、趕走」,清晰表示賓語被處置後的結果,可 直接用於把字句。這類動詞同屬同一個事態類型,但是它們所具有的 概念比事態還要複雜,還包含對賓語處置後的狀況,故用「處置」這 個屬性來統稱。

 

c. 參與角色(Roles) 動詞可攜帶的每個角色都視為其事件訊息結構上的一個語意屬性。詞庫小組原定有十一 個基本論元,皆可視為動詞表達事件中的參與角色[其定義及例子請參見詞庫小組, 1993]:主事者(agent)、受事者(theme)、對象(goal)、經驗者(experiencer)、接收者(recepient)、 來 源(source)、肇始者(causer)、地點(location)、範圍(range)、目標(target)、比較者 (comparison)。

事因(cause):表示事件之肇因,像是「減肥真累、我很高興你能來」。事因和詞庫原 就定有的肇始者(causer)並不相同,肇始者必須是肇始事件(causative event) 的行為者,像是「顏色的變換豐富了視覺感受、大家的問候溫暖了我的 心」。

漸生題旨(incremental theme):表示經歷該事件後產生之結果物,像是「烤蛋糕、擺棋 譜、綁蝴蝶結、紮辮子」。

填位(locus):表示被填補之位置,像是「補洞、填海、裝箱」。

 

d. 角色內部屬性(Role Internal Attributes): 角色內部屬性,顧名思義,是指角色本身的特性。因為該特性會影響到動詞的使用狀況, 所以特別標示出來。

意志(volition):指主事者具有行使此動作的意圖。例如「遇見」和「等」的不同在於 前者不帶意志,後者帶意志。因此,我們不能說「我一定要遇見他」, 只能說「我一定要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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