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動能,本計畫鼓勵教師依需求自主成立教師「學習社群」、「專業社群」或「貢獻平臺」,亦鼓勵學校之領域或議題教學研究小組以社群 運作模式 。 每 1 社群以 4 至 12 人為宜,並推舉 1 位教師擔任領導人。  社群成員可同校或跨校成立,但如跨校,請推派領導人或成員其中一人之所屬學校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社群運作以及申請

 施行模式

學習社群進行方式可包含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主題探討(含影帶、 專書)、主題經驗分享、校外專題講座、新進教師輔導、新課程發展、教學方法創 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同儕省思對話、標竿楷模學習、案例 分析、協同備課等。

計畫執行期限內,「學習社群」之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 6 次,建議安排至少 1 次 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

計畫執行期限內,「專業社群」之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 12 次,且至少安排 1 次 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

  貢獻平臺

(一) 辦理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各類教學研究,並充分發揮教師「貢獻平臺」應有之 「社群性」、「專業性」、「貢獻度」與「未來性」。

(二) 計畫執行期限內,「貢獻平臺」之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 12 次,且至少安排 1 次 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

(三) 社群須成立 3 年以上;不限補助成立之本市專業社群團隊,但需為本市學校成立 之社群。

(四) 每學年至少自辦 2 場分區級(指九大分區)以上研習或成果發表會(每場參加人員 30 人以上,偏遠學校每場參與人員 10 人以上),並請學校主動函請該分區或其他分區 相似性質社群領導人參與,並於活動中提供社群運作經驗並分享社群發展成果, 並建立聯繫管道(如 E-mail 或 Line 群組),以組成相互支持之區域性策略聯盟。

(五) 每學年需提供 2 場到校分享場次,課程內容可包括:貢獻平臺之主要產出成果及 社群運作經驗分享,供本市其他學校辦理週三進修研習之申請,講師費請預先編 列於本計畫經費中。

(六) 本市所屬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新北市教師專業貢獻平臺團隊」所辦理之會議或 研習,在不影響所屬學校行政及教學運作下,可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填寫報告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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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應於 111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前至「新北市三級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網站」之「期中成果上傳」,將期中報告(如附件 1-1 至 1-3),以彩色掃描成同 1 份 PDF 檔案上傳(帳密同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帳號),上傳方 式請參考前揭網址之操作教學。

期末報告:應於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前至「新北市三級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網站」之「第一級學習社群-期末成果上傳」,將期末報告 (附件 2-1 至 2-3),以彩色掃描成同 1 份 PDF 檔案上傳(帳密同教務主任、教學組長、資訊組長之校務行 政系統帳密),上傳方式請參考前揭網址之最新消息。 

回饋單:應於 111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前至「新北市三級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網站」之「期末回饋填寫」線上填答本案回饋表(內容如附件 3),每 1 社群 僅需填寫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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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群數量限制

「學習社群」: 1. 為鼓勵校校建立社群,依學校規模(班級數計算以普通班為限)設置補助上限,12 班 以下學校至多申請 1 個學習社群,13 班至 59 班學校至多申請 2 個學習社群,60 至 89 班學校至多申請 3 個學習社群,90 班以上學校至多申請 4 個學習社群。

 

「特殊教育教師學習社群」,補助群數為額外計算(即不適用前開學校班級數量之申請 限制)。每校限申請 1 個,「特殊教育教師學習社群」預計補助 10 群。  專業社群:「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社群」預計補助 10 群,每校限申請 1 個。 

同 1 個社群團隊不得同時申請「學習社群」、「專業社群」、「貢獻平臺」。  同 1 位老師以參加 1 個社群為限。

 執行期程:計畫執行自110年8月至111年6月止,第1期為110年8月至12月,第2期為111年1月至6月,分2期撥款。


 補助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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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習社群:每社群運作經費以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為限,最多補助310個團隊。
2、專業社群:每社群運作經費以2萬元為限,最多補助180個團隊。
3、貢獻平臺:每社群運作經費以5萬元為限,最多補助20個團隊。


 社群申請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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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流程: 

請學校行政窗口(教務處主任或由主任指定組長)於申請時間內至「新北 市三級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網站」,登入後至「學校申請 專區-申請學習社群/專業社群」下載申請清冊,填寫後回傳該清冊,並請將核章後 3 之「申請書」(附件 4-1、4-2)及「社群參考補充資料」依序以彩色掃描成同 1 份 PDF 檔案上傳至「第一級學習社群-學校申請專區-管理學習社群/專業社群」。


2.申請時間:自110年5月11日(星期一)至110年6月12日(星期五)。
3.公告結果:預計於110年8月10日(星期一)於「新北市三級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網站」(網址:http://tplc.ntpc.edu.tw)公告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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