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應該是活在當下,而是要適切考量未來的發展與恆常性。近年來台灣在性別平等著墨特別深,教育是由下至上的旅程,雖然在亞洲社會,台灣女性的意識日漸抬頭,已經漸漸擺脫那麼重男輕女的傳統社會刻板印象。現在的台灣,還要向前行,我們要再次打破男女的刻板印象,當然這很難,目前在台灣大多數40歲以上的民眾仍然無法接受,但是17~40歲的人民已經漸漸開始尊重並支持。
從流行歌手張惠妹的彩虹 到 蔡依林的玫瑰少年,我們可以漸漸窺伺台灣的性別認同似乎正在從齊頭式的平等,轉向成為起點可以是不同的平等。性別判定不再是由外表的生理特徵,而是由內心。當然 會不會出現 所謂的性別混亂等議題,無法否認,但我們未來的孩子,似乎要非常了解自己,未來的時代,是要走進每個人的內心,大家要了解自己,多去思考 人生的哲學呀~~。
台灣同性婚姻發展歷史
臺灣同性婚姻議題與相關社會運動,起始於1980年代末期祁家威提出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請願與抗爭,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 。當時婚姻規範的法源為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當中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的法律地位。
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大法官釋憲 (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二人的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成為亞洲首例。
2018年11月24日,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同性婚姻會以修改民法以外的其他立法形式讓釋字第748號釋憲案得以實現。2019年2月2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根據釋憲案及公投結果,提出確保同性婚姻之法律草案,並以中性方式命名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三讀通過,通過行政院會議審議,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與收養有血緣的子女,同年5月22日經總統公布,並於同年5月24日生效。
資料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7%81%A3%E5%90%8C%E6%80%A7%E5%A9%9A%E5%A7%BB
台灣同志做了哪些努力?
LGBT PARADE 透過遊行,尋求認同感,增加同溫層
https://zh-tw.facebook.com/Taiwan.LGBT.Pride
three little birds hostel
http://www.threelittlebirdstpe.com/
各縣市政府因應的法規
台北市民政局
https://ca.gov.taipei/cp.aspx?n=CD3F9DC9F1D9576A
一、依據: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解釋及內政部106年6月7日台內戶字第1060420398號函。
二、受理對象:
年滿20歲單身且其中一方在國內現有戶籍,並有同性伴侶註記需求者。
三、受理機關:
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
四、實施日期:
自106年7月3日起實施。
(一)同性伴侶註記:
- 雙方親自申請;但已於國外完成結婚手續者,得由當事人之一方親自申請。
- 身分證明文件(當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者,應查驗其國民身分證;當事人為國內曾有或未曾設戶籍者,應查驗其居留證或護照)及印章(或簽名)。
- 符合國民身分證規格之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電子檔。
- 同性伴侶註記暨註記紀錄申請書。
小結語:
當同婚專法過的那一刻,偶然跟已經升格的媽媽討論這個議題,她說:"真的感謝上天,讓專法通過,未來我的小孩,無論性向為合,都不會成為別人霸凌她的藉口,未來他可以勇敢的選擇另外一半,不用因為喜歡同性而永遠躲藏在陰影之下。"
是的,為什麼 同志 是件不得人的? 喜歡同性別的人,錯了嗎?
但是我仍要澄清,每個領域都會有壞人,這是確定的,但不應該因為他是某個領域的人,就被無限放大。
現在我們要追求的不是 無限上綱,只是一個讓陽光可以均勻的灑在 每個人 身上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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