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工作或是出國需求,需要申請台灣良民證,你可以上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請網站 按照指示申請。
本署各單位服務時間:08:30-17:30
操作方式如下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請網站
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進入網站,點選申辦。
點選申辦後,如果有時間去台灣分局拿,就可以點選 網路申請-臨櫃領證。注意:警察局某些業務單位不是24小時;所以營業時間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多之類的。
如果沒時間,就要先申請會員,再郵寄給你。
相關說明
理論上,從申請到拿到卡,需要2.5個工作天,就是不包含假日的意思;領證的時候,記得攜帶身分證。
1.核發證明需2.5個工作天,但須向司法或軍法機關查詢者,不在此限。
2.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1)受通緝尚未撤銷者
(2)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
3.領證及繳費事項請洽受理之縣(市)警察局,非本人申請須另外檢附委託書正本,受委託人於領件時須同時出示雙方身分證件正本。
4.網路申請者,於上網申請後第3工作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證件(受託領件者亦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受理單位外事科櫃台驗證及繳費領件,逾期且未繳費之申請案件作廢,請重新申辦。
5.若您於網路系統申請經點選送出後,發現輸入之個人資料有誤,請於案件進度查詢結果中取消申請,再重新輸入正確資料並送出即可。
填寫表格
確認資料,送出
完成後,你會收到一封EMAIL 確認。你可以再上網確認進度。
案件進度答詢
如果想知道處理進度,可以點選下面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跟驗證碼就可以了。
https://eli.npa.gov.tw/E7WebO/E701A01Q_01.jsp
取件
申請三個工作天後,就會收到取件通知,請在上班時間 08:30-17:30,攜帶身分證及100元到你當初指定的分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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