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選舉中,最看重的就是六都,也是政治選情被炒高到極點的直轄市。大家有空可以去聽幾場造勢的場合,了解真實的候選人,相信此時,每個候選人,巴不得握好握滿每一雙手。至於這次吵得火熱的公投議題,相信最近幾天經過媒體的洗禮大家對於選舉及公投有初略的認識。 網路上有很多懶人包,但都是意識形態的包裝,選舉是公民力的呈現,我希望各位手中有選票的公民,可以好好了解選舉,了解你的選擇,不要被意識形態牽著走,了解每個議題後要有自己的想法,這樣的選舉才會有意義。這次對於公投議題做了點功課,請繼續看下去...

 

2018縣市長選舉

( 圖片資料來源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行政區劃 )

要了解選舉制度第一步要先了解台灣行政區的劃分,目前台灣有六個直轄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 11個縣(台灣省 : 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2個縣 (福建省: 金門縣,連江縣-"馬祖" ),三個市 (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所以這是縣市長選舉,會出現 6 + 3 = 9個市長  , 13 個縣長。

 

小知識:

1. 直轄市直接隸屬於行政院,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也就是台灣的六都,(直轄市以下分設,區以下設,里之下設有鄰 。)

2. 縣以下分設有縣轄市 ,鄉以內之劃分為;鎮、縣轄市及區以內則劃分為。村、里設民選村、里長一名。

3. 市與縣同級。人口聚居達50萬人以上未滿125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地區。(市以下分設,區以下設,里之下設有。)

4.  依照行政層級算: 直轄市→一級 ; 縣 & 省轄市→二級 ; 鄉 & 鎮 & 縣轄市→三級

 

拿升格之前的台北縣跟升格之後的新北市做比較,一樣縣市長的選舉,台北縣人要領縣長票,市長/鎮長/鄉長票(看各區人口多寡 :市>鎮>鄉 ),里長票,縣議員票四種。升格之後,新北市人要領市長票,里長票,縣議員票三種。ps: 老實說我滿想選土城板橋市長的,民選時代的市長在地出身,了解民情也比較會做事呀(因為有連任的壓力),現在區長官派,跟人民的連結少了,也少了一個好的政治家培育的管道。

 

2018年 選民依照你所處的區域不同,會拿不同數量的選票,像是雙北人會領取三張選票: 市長 + 市議員 + 里長 

除了縣市長選舉,直轄市人還要選 監督市長的市議員,以及維護里民環境衛生安全全都包的里長伯。市議員是監督市政,真的要好好選擇,有些主打高學歷,但沒有社會歷練怎麼會了解基層選民的心聲,苦民所苦,有些是年紀頗大,想說你還有餘力,衝衝衝監督市政嗎? 所以市議員真的要選可以為民服務。新北市議員,總共10個選區,加兩個原住民選區(平地 + 山地)  ,12個選區中要從122個登記參選的人中 選出 66 個衛民喉舌的市議員,看了名單大多是爭取連任的,但有沒有真實在做事,就看人民觀感了。剩下的一張選票,就是跟你生活汲汲相關的里長伯啦,熱心服務絕對是第一要素,要願意掃地清水溝,晚上還要擔任社區巡守員,平時大小雜事,社區關懷老人送便當,里民活動中心舉辦多元活動活絡里民情感。林林總總都考驗著里長對於里民,對於里服務的熱忱呀~~~。

新北市議員參考資料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3341959

 

  2018 公投 - 共十案

今年公投為什麼如雨後春筍地枝開葉茂呢? 因為修法的改變,所以很多東西一瞬間就變了,所以人民更有那個義務投好你手上的每一張票,莫忘記英國前車之鑑,一個公投,真的可以改變一個國家的命運。雖然依照規定選民具有全領、部分領或全部不領的公投領投權益,但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唷。 根據公投法規定,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即為通過。中選會估計,本次公投投票權人約有1979萬人,1/4約為495萬人。 換句話說,只要公投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495萬張票以上就算通過;每年投票率大約七成,所以打七折後投票人口大約等於1385萬人,所以精算起來大約三分之一,每票都何其珍貴呀。

(以下圖片來自於網路,感謝網友分享)

在選舉前,每個公投都會有聽證會,如果想了解相關的議題,也可以直接去聽證會聽取相關的訊息,  或是上網google 一下,別讓隨便決定你的未來。此外,每個公投案應該都被獨立看待,同一個團體提案的兩個公投,你可以都贊成,都反對,一個贊成一個反對,針對議題來投票,別讓背後的意識形態帶著你跑

以下就我覺得最沒爭議的議題開始討論:

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歷史背景: 在中國建國之前,我們一直以中華民國參與奧運活動。但1949年中國建國,中華民國政府流亡到台灣,就產生了兩個中國的問題,隨著中國的強大,一個中國已經是被國際認可的共識,所以台灣要參加國際盛會,只能使用1981年簽訂的洛桑協定。 國際奧會與中華台北奧會協議書」(Agreement between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Lausanne and the 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Taipei 首先是將中華民國的奧會名稱與名稱,變更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並確定旗幟及標誌為「梅花內含五環標誌」;國際奧會也允諾協助恢復所有或者重新申請加入國際奧會相關之會籍。最後國際奧會並以書面保證,以後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參加國際奧會的各項活動情況下皆能享有與其他任何會員單位同等權益地位。中華民國之所以能參加奧運,是經過種種的協調,衝突,屈服。今天台灣要要正名參加國際活動,也不是我們台灣人民說了算,畢竟國際比賽是大家參加的,要尊重每個國家想法。

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如果被除名,國際奧會會為體育選手們安排透過獨立運動隊/獨立運動員(Independent Olympic Participants/Independent Olympic Athletes)或聯合隊(Unified Team),那麼中華台北真的就從這次的奧運中消失。

《公民投票法》於2017年底完成三讀通過,其中 國旗、領土、國號變更沒納入公投項目 ,也就是說 如果台灣要更改國號,從中華民國改成台灣,第一,必須要立法委員75%同意;第二; 台灣要有國際空間 (加入聯合國)。 這次台灣正名的公投,沒有實質上的法律效益,單純就是表態但表態會不會造成台灣空間更加狹窄呢? 有待後續的觀察

運動員的心聲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25114

國際奧會網站 https://www.olympic.org/national-olympic-committees

參考資料中華奧會 http://www.tpenoc.net/?p=19551

這次公投前一天,都還是看到相關的假消息,真的第一次感受到假消息可以讓人混淆的功力。但最後,人民決定不同意此項議題,正名的定義是要讓我們放棄中華民國嗎? 或是希望台灣正式獨立建國,我覺得透過公投手法太粗糙,應該可以有更細緻點的方式進行。

第16案: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 民國 106 年 01 月 26 日 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政府應訂定計畫,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相關作業,以處理蘭嶼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相關推動計畫應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訂定。

這項公投就是蔡政府上台後積極推動的2025 非核家園,其奠定的歷史背景就是核一核二核三的年限已經到期,且核四封存後並於2018年七月陸續將燃料棒送回美國,確定核四就是個廢墟。目前核能運轉的狀態是墾丁的核三廠,兩部機組在運轉,核二一部機組在運轉,發電量佔全部的10 % 延役指核管法第 6 條規定之核能電廠執照更新,亦即,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限最長為40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執照到期前五年至十五年)申請換發。換發後,可以 延長二十年運轉年限

核電發展史:  隨著1960年代臺灣的經濟發展,臺灣的電力來源已經由火力取代水力發電,火力發電的燃料需仰賴進口,而當時的燃料進口來源地的中東地區局勢長期不穩定,為了確保能源的穩定供應以及更大的發電量以支持發展中的臺灣,政府決定興建核能發電廠來因應需要。之後隨著整黨輪替,核能的議題屢屢再現於媒體版面 ,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前總統馬英九就宣布,確認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2013年時,立法院朝野協商取得共識,核四不再增加預算也不放燃料棒;2014年4月,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更宣布,核四安檢後封存,2018年隨著燃料棒的運回美國,核四也正式宣告死亡。

這項公投頂多核一核二核三如果確定延役。在2025前也要延役結束,確定台灣2025年核能發電比率是0%。

台灣就是一個高度發展的島嶼,能源政策至關國家的經濟命脈而人口密集度居前位的台灣,環境保護也是很重要的議題。以後純粹的海岸線將會非常稀少,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個風車,太陽能。一個政策真的會影響台灣未來的發展,而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人要共同承擔,電力永遠都是節省出來的,只有自身習慣改變,才能永續環境。

核能發電的原理 http://magic105.pixnet.net/blog/post/43496648

公投通過後,台灣人正式把核電的選項踢出台灣的能源政策中,確定2025年後,核電歸零。現在核能發電大約佔台灣總發電量10% ,現在要從其他的發電管道取代穩定的10% 說實在,如果不能火力發電也禁止燃煤,台灣的能源政策正式陷入風雨飄緲的階段。

 

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這個故事要從PM2.5 說起,空氣至直接關乎到人民的議題,台灣的空氣污然包含汽機車排放廢氣,工廠排放氣體,火力發電等相關產出,加上東北季風一吹外來的空氣就會直接影響台灣。就目前現況來說,我們無法拒絕霾害侵襲台灣但我們可以透過政策改變現況,除了推行電動機車,這次公投也每年降低火力發電的總量1% ,以減少火力發電產生的空氣汙染。目前火力發電占台灣它電總量近八成,可想而知,排放的空氣污染源也不會少,

 火力發電分布:火力燃煤發電廠有四家(新北林口,台中龍井 "世界第二大",花蓮和平,雲林麥寮,*深澳電廠除役也停止擴建中),燃氣發電場10家(桃園大潭是台灣最大的天然氣電廠,因藻礁問題無法擴建, 中油選在桃園觀塘工業區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 觀塘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環評通過。2018年10月12日,賴清德宣布停止擴建深澳發電 ), 燃油發電廠一家(重油 - 基隆協和) ,輕油發電廠11家(多位於離島) 。

參考資料台電    https://www.taipower.com.tw/d006/loadGraph/loadGraph/genshx_.html

空氣汙染真實嚇壞了台灣人民。不可否認火力發電,會造成空氣汙染源,但能源跟污染的平衡是大多台灣人民不想知道的真相,法案通過後,每年必須降低火力發電一% (火力發電包含: 燃油 & 燃煤 & 燃氣), 總發電量目前會少10%的核能,之後會逐步減少1% 火力,台灣人真的要節約用電了,

第8案: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這題就是在火力發電中,剔除對於空氣汙染影響成分較大的燃煤電廠的部分,保存現有運作的燃煤電廠,但之後不可以再加蓋或擴建現有的燃煤電廠,賴神有句名言:深奧的媒是乾淨的媒。然而根據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的研究展現媒再乾淨所造成的汙染也無法跟天然氣相比。燃氣所產生的二氧化碳約為燃煤的60% , 燃氣所排放的硫氧化物低,二氧化硫也較燃煤減少20~40%。 燃氣機組並不會排放如鉛、鎘、汞、砷這些重金屬、致癌物質,而台灣的重金屬,差不多有一半,是從這些燃煤電廠、汽電共生設備排放出來的。當然,天然氣也有一定的風險,包含天然氣運輸與儲存高耗能的問題以及 天然氣本身在開採、運送、儲存、投料…等過程中,更為嚴重的溫室氣體甲烷洩漏的問題,也都是我們要考量進去的。

 圖表名詞解釋: 硫氧化物SOX(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二氧化氮NO2)、 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

圖片來自焦點事件新聞  http://www.eventsinfocus.org/issues/1881

延伸閱讀天下雜誌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88779

因為能源政策的轉變,所以擴建現有廠房增加發電量,是相對應的配套政策,但台灣地狹人稠,自然資源相對豐富且受到重視與保護,在自然保育跟能源間,台灣選擇了前者。

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這個議題其實就是看你對於核能輻射的接受度有多大,專家學者說沒吃到或曝露在一定的量不會有事,可你怎麼知道你每天暴露在多少輻射中呢?有些東西真的是看個人呀~。

台灣人討厭核能,核食是真的~~!

 以下是個人覺得很爭議也很主觀,而且沒有對或錯,希望大家尊重不同的聲音,無論你同不同意,也不要用毀謗別人或是製造假新聞等聳動議題帶風向。下面的公投議題是真的會影響台灣社會甚鉅,且立刻看得到,所以希望大家真的了解議題後,理智作答。

2017年 5月大法官釋字748號宣告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已侵害人民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應於2年內修正或制度相關法律,所以開啟了後面議題的濫觴。

因為大法官釋憲所以後面的子法都要開始動工,所以近來有議員提議將《民法》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婚約當事人由「男女」改為「雙方」,並將訂婚年齡及結婚年齡修至男女一致的17歲及18歲。 目前仍在二讀階段,透過公投確定為來方向。

下面三案就是連鎖題,請大家仔細作答

1.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這個結果對同婚傷害最大的一個判定,同性婚姻將從婚姻的形式中除外。

2.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雖然同婚失敗,但不可否認,可以使用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經營永久生活的權利,也是透了一絲曙光。

3. 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14跟10其實觀點差不多,就是要把同性婚姻的可能降到最低。

 關於性別教育在國中小階段的實施,之前可能有些爭議,是某些學校邀請 某些特定立場的團體到校來辦性別演講。可能天秤沒抓好,導致後續的種種紛擾,台灣一直以來雖然開放但對於性別教育仍相對保守,如果學校不教性別教育,請問孩子能從那些正當管道可以學習呢?根據現場的需求,不是所有的老師都會教性平教育,且有教跟認真教是兩回事,所以滿希望政府可以將性平教育獨立出來變成一個科目,讓一個老師好好備課,用正向的態度把學生教好。 

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雖然在教育現場的大家多數同意,但由於教育人員多活在同溫層中,儘管有推廣性平的概念,但多在同溫層中,無法影像到外面的大千世界。所以國小階段的性別教育,多停留在性別認同,兩性平等,青春期的改變認識等等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未來在國中小的正規教育,學生將不會知道什麼是同志以及相關的議題,但在他們的人生中有可能已經遇到或是周邊有同志朋友。

參考資料: 中選會 http://referendum.2018.nat.gov.tw/pc/zh_TW/00/00000000000000000.html

選舉當天要帶什麼呢?  身分證一定要帶就對了。

基本上身分證是一定要帶的,沒有攜帶是不能投票的,而且要民國94年後換發的身分證才有效唷。 另外駕照、健保卡或戶口名簿等,均無法替代國民身分證唷。 。接下來兩個可帶可不帶,但攜帶會加速工作人員的速度。第一個是粉紅色的投票通知單,上面會跟你說投票的場所以及投開票所的位置,你按圖索驥就可以了,如果沒有帶通知單,當天到現場去找也可以,但是會浪費很多時間找投開票所,還有一張是黃色的公投票通知單,所以如果年滿20歲以上會收到兩張通知單唷。第二個是印章,攜帶印章是為了要在領票手冊上蓋章,但蓋手印也可以,因為以前偶爾有人會把印章當成選票的戳章蓋在選舉票上,這樣就是無效票了唷。

選民須用投票所提供的章戳圈選,才算有效票;以印章、簽名、按指紋等任何方式圈選都視為無效票。 

如果真的沒收到通知單,為方便選民查詢自己的投票所地點,內政部戶政司開設查詢網頁

https://www.ris.gov.tw/info-electionVotePlaceQuery/app/aw0702VPQ/main),

只要輸入個人身分證號碼跟出生年月日,就能查知。系統有開放時間,基本上是選前一個星期。

什麼行為不能在投票場所做呢?

每個投開票所都會有警察,如果做出不當行為且經勸阻無效,是會被警察帶走的唷,所以選舉是神聖的,請遵從選務人員的規定:

1. 手機基本上是無法攜帶進投票場所的,投票場內也禁止拍照,所以拍照打卡等行為是一定禁止

2. 票跟金錢一樣,是不能毀損的,所以蓋完戳章,如果怕印泥未乾的。選票可摺可不折,投入箱子,切記:不能亮票。

3. 當天的衣著: 身穿有選舉人識別的背心旗幟都是禁止的。

切記: 永遠不回頭,領票投票是一條龍,不能重複進出投票所唷。

最後選賢與能不是口號,台灣要面對的風風雨雨太多了,希望選民可以理性理智,成就大家的未來。

參考資料 中選會 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7news/2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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